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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纪委:关于元旦春节期间进一步严明纪律的通知

时间:2015-12-30     【转载】

各二级单位党委(党总支)、校内各单位:

近日,中共中央纪委印发通知,要求各级纪委强化监督执纪问责,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。为贯彻落实通知精神,进一步严明纪律,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。

一、落实责任,严明纪律

 学校各二级单位党组织要切实落实党风廉洁建设责任,认真抓好党员领导干部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。要有针对性地加强思想教育,明确纪律“红线”,打好预防针。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、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;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;严禁违规收送礼品、礼金、消费卡等;严禁公车私用或“私车公养”;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或者旅游、健身、娱乐等活动安排;严禁说情打招呼、跑官要官等违纪违法行为。

二、严于律己,廉洁从业

 广大党员要严于律己,坚决不踏入高档娱乐场所,自觉抵制黄、赌、毒侵害,切实把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精神内化于心、外化于行。领导干部要当好廉洁的表率,要求更高,标准更严,充分发挥标杆和示范作用。

 三、畅通监督举报渠道

各部门单位应通知到每一位干部职工,切实发挥群众监督作用。

 

四、严格执纪,强化问责

纪委办公室、监察处要采取专项检查、明察暗访、随机抽查等方式开展不间断监督检查,对出现顶风违纪问题的,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,还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。

 特此通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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